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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北京人说不合理——上海人说不合理

1998-08-22 来源:光明日报 凌 辉 我有话说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,但是,对于目前的价格水平,以及公用价格、公益性服务价格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状况,百姓是否满意?为此零点市场调查公司于1998年6月,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,访问了居住在北京、上海两市城区的共1036位18岁以上的当地市民。样本的性别、年龄分布与两市实际分布情况基本一致,因此,此次调查结果,可以用于推断北京、上海两市18岁以上市民的总体状况。

对比京沪两市市民所认为的合理价格、不合理价格,北京市民认为最合理的收费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公共汽车票价、水费、邮寄费、电费、城市公园门票费,上海市民认为最合理的收费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公共汽车票价、水费、邮寄费、家庭电话通话费、电费。北京市民认为最不合理的收费前5位依次是医药费、旅游景点门票费、娱乐场馆收费、家庭电话初装费、医院门诊费。上海市民认为最不合理的收费前5位依次是:医药费、旅游景点门票费医院门诊费、公房房租、燃气费。由此可以看出,京沪两市市民对目前最合理收费的看法基本一致,但对于哪些是最不合理收费,则差别较为明显。其中上海市民认为最不合理收费排在第4位和第5位的是公房房租和燃气费,而这两项收费在北京市民的相应项目上排名分别为第10位和第9位。

本次调查结果显示,有六成受访者知道我国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《价格法》,其中尤以在职人员、高收入家庭的、较高受教育程度的、男性的受访者知道《价格法》实施的比例相对较高。虽然多数市民知道《价格法》已经实施,但是实际了解的人则相对较少(23%),对于《价格法》完全不知道和只是听说的比例之和为77%。由此可见,对于《价格法》,市民还是处于“知者多,而了解者很少”的状况,因此以后要加强对于《价格法》具体内容的宣传,使市民不仅要知道它,更要了解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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